开放时间
图书借阅区、报刊阅览室、多媒体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:00—19:00。周三上午内务整理,开放时间为13:00—19:00。
参考咨询阅览室、盲人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、古籍阅览室、学术期刊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9:00—17:30。周三上午内务整理,开放时间为13:00—17:30。
办证指南
一、申办对象:
读者证面向所有公民发放。
二、办证所需证件:
身份证(含港澳台)、护照、台胞回乡证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。
三、办证步骤:
1、领取申请表。
2、仔细填写《南通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》(外地及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市住址及电话),并签名。
3、办理读者证可在办证窗口或自动办证机办理,每人只可申办一张,每证收取押金50元。如注销后,再办读者证,每证须缴纳成本费5元。
4、企事业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到馆办理集体读者证,每证收取押金2000元。
四、挂失:
不慎遗失读者证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己负责。
五、补证:
读者证遗失或损坏,读者须持办证时的身份证和押金单办理补证手续,同时须缴纳成本费5元。
六、退证:
1、 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,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市民卡)和读者证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。
2、 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,须持委托人、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。
七、修改读者证密码:
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)到馆修改密码。也可网上修改。
八、服务电话:0513—81100100
书刊借阅规则
1、借阅数量:每证可借书6册,期刊2册,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。
2、借阅时间:个人借期为30天,每本书可续借1次,借期为30天;团体借期为90天。
3、归还地点:3楼服务台、自助借还设备、还书箱、各分馆
4、馆际互借: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,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《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》,根据馆际互借协议,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。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(资料复印、邮寄费等),由读者个人承担。
5、服务电话
续借:59003605 59003606
咨询:81100100 59003600
扫一扫 关注官方微信